学校各处室部委、二级学院、附属幼儿园:
为贯彻落实学校2019年工作要点“按国际化标准全面提质学校各级各类网络宣传平台,全方位、多角度宣传好、传播好学校先进的办学思想和优秀教职工先进事迹”,全面落实陈董事长“3·2”讲话精神,学校宣传部探索建立宣传工作周期性通报制、舆情周报制,全面做好宣传工作的组织与服务工作。现将本学期开学预备周及第一周的宣传工作统计、通报如下:
学校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宣传工作情况汇总表
(排名不分先后)
说明:为便于排版,学校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以下简称二级单位。 统计范围及界定办法见本表附件
2-湘信院宣〔2019〕2号 关于开学第一周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.doc
备注:
一、本单位网站稿件统计范围:本表所统计的本单位网站稿件主要为新闻稿件,论文、文学作品、通知、公告等其他文章均不纳入统计。
二、校媒稿件统计范围:
1.湖南信息学院官方网站刊发的正面新闻;2.湖南信息学院简报刊发的正面新闻;3.湖南信息学院官方微信、微博刊发的正面新闻;4.湖南信息学院广播站播出的正面新闻;5.本表所统计的校媒稿件主要为新闻稿件,论文、文学作品、通知、公告等其他文章均不纳入统计。
三、外宣稿件统计范围:
(一)重要外宣稿件:1.中央电视台《新闻联播》与《焦点访谈》栏目、人民日报头版刊发的正面新闻;2.光明日报头版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《中国之声》栏目、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、中国青年报头版头条、湖南日报头版头条、湖南卫视《新闻联播》栏目头条刊播的正面新闻;3.中央电视台其他新闻栏目,人民日报、光明日报、中国教育报、中国青年报、湖南日报的要闻版,以及人民网、新华网、中新网、光明网等网络主站首页(截图为证)刊播的正面新闻;4.本表所统计的外宣稿件主要为新闻稿件,论文、文学作品、通知、公告等其他文章均不纳入统计。
(二)一般外宣稿件:1.人民日报、新华社、中央电视台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、光明日报、经济日报、中国教育报、中国青年报、中国日报、中新社、工人日报、农民日报、中国妇女报、法制日报、科技日报、中国改革报、中国经济时报、中国教师报等央媒刊播的正面新闻;2.人民网、新华网、中新网、光明网、中国教育新闻网等网站发布的原创性正面新闻;3.湖南日报、湖南卫视、新湖南、湖南经视、湖南都市、潇湘晨报、三湘都市报、科教新报、红网、湖南教育政务网、湖南教育电视台、湖南教育网、湖南教育新闻网、湖南教育杂志等省级媒体刊发的正面新闻;4.本表所统计的外宣稿件主要为新闻稿件,论文、文学作品、通知、公告等其他文章均不纳入统计。
四、负面舆情统计范围:本表所统计的负面舆情信息主要包括人民日报、光明日报、湖南日报、中国教育报、潇湘晨报、长沙晚报、人民网、新华网、光明网、华声在线、红网、新浪网、腾讯网、搜狐网、新湖南等媒体出现的负面舆情信息。
五、本表所有统计内容为每月相关新增内容。如有统计差错与异议,请及时与宣传部杨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15874883731。
湖南信息学院宣传部
2019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