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主页

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开学第一周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

发布时间:2019-03-20 浏览量:

学校各处室部委、二级学院、附属幼儿园:

为贯彻落实学校2019年工作要点“按国际化标准全面提质学校各级各类网络宣传平台,全方位、多角度宣传好、传播好学校先进的办学思想和优秀教职工先进事迹”,全面落实陈董事长“3·2”讲话精神,学校宣传部探索建立宣传工作周期性通报制、舆情周报制,全面做好宣传工作的组织与服务工作。现将本学期开学预备周及第一周的宣传工作统计、通报如下:

学校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宣传工作情况汇总表

(排名不分先后)

     说明:为便于排版,学校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以下简称二级单位。  统计范围及界定办法见本表附件

2-湘信院宣〔2019〕2号 关于开学第一周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.doc

备注:

一、本单位网站稿件统计范围:本表所统计的本单位网站稿件主要为新闻稿件,论文、文学作品、通知、公告等其他文章均不纳入统计。

二、校媒稿件统计范围:

1.湖南信息学院官方网站刊发的正面新闻;2.湖南信息学院简报刊发的正面新闻;3.湖南信息学院官方微信、微博刊发的正面新闻;4.湖南信息学院广播站播出的正面新闻;5.本表所统计的校媒稿件主要为新闻稿件,论文、文学作品、通知、公告等其他文章均不纳入统计。

三、外宣稿件统计范围:

(一)重要外宣稿件:1.中央电视台《新闻联播》与《焦点访谈》栏目、人民日报头版刊发的正面新闻;2.光明日报头版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《中国之声》栏目、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、中国青年报头版头条、湖南日报头版头条、湖南卫视《新闻联播》栏目头条刊播的正面新闻;3.中央电视台其他新闻栏目,人民日报、光明日报、中国教育报、中国青年报、湖南日报的要闻版,以及人民网、新华网、中新网、光明网等网络主站首页(截图为证)刊播的正面新闻;4.本表所统计的外宣稿件主要为新闻稿件,论文、文学作品、通知、公告等其他文章均不纳入统计。

(二)一般外宣稿件:1.人民日报、新华社、中央电视台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、光明日报、经济日报、中国教育报、中国青年报、中国日报、中新社、工人日报、农民日报、中国妇女报、法制日报、科技日报、中国改革报、中国经济时报、中国教师报等央媒刊播的正面新闻;2.人民网、新华网、中新网、光明网、中国教育新闻网等网站发布的原创性正面新闻;3.湖南日报、湖南卫视、新湖南、湖南经视、湖南都市、潇湘晨报、三湘都市报、科教新报、红网、湖南教育政务网、湖南教育电视台、湖南教育网、湖南教育新闻网、湖南教育杂志等省级媒体刊发的正面新闻;4.本表所统计的外宣稿件主要为新闻稿件,论文、文学作品、通知、公告等其他文章均不纳入统计。

四、负面舆情统计范围:本表所统计的负面舆情信息主要包括人民日报、光明日报、湖南日报、中国教育报、潇湘晨报、长沙晚报、人民网、新华网、光明网、华声在线、红网、新浪网、腾讯网、搜狐网、新湖南等媒体出现的负面舆情信息。

五、本表所有统计内容为每月相关新增内容。如有统计差错与异议,请及时与宣传部杨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15874883731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南信息学院宣传部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3月12日    


招生热线: 0731-84098666   传真: 0731-84098777   联系信箱: webmaster@hnuit.edu.cn

湖南信息学院   备案序号: 湘ICP备05002975号 / 许可证号: A10010065

地址: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毛塘工业园湖南信息学院(邮编:410151)

官方微信